各分工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校教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模范在文明校园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许昌市总工会的通知精神,我校可以推荐许昌市文明职工候选人1名,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先进。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自觉传播社会正能量,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在本地和本行业中有着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技术领先。崇尚科学,追求知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过硬的岗位技能和较高的工作水平。
(四)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正确行使权力,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现象做斗争。
(五)品德高尚。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某一方面表现突出,长期坚守,能影响和带动周围人群者。
(六)团结友善。热爱集体、帮助他人,互助协作,夫妻恩爱、邻里和睦、尊老爱幼。
(七)重信守诺。讲信用、守诺言,诚实待人、乐于助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八)行为文明。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乐善好施、见义勇为;积极参与和倡导 “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者。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者,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分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保证推荐质量,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按时上报。各分工会可在本分工会推荐1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填写附件《许昌市文明职工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本分工会人选的,须在推荐表中填写被推荐人近年的不超过5项的代表性综合荣誉,并附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各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办公楼403室,电子版发送到gonghui@xcu.edu.cn。截至时间为2020年7月8日(周三)上午11点。
附件:许昌市文明职工候选人推荐表
许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