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许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许昌市五一巾帼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许工文【2024】4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分工会推荐、校工会审核,研究决定:
拟推荐许昌学院工会为许昌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
拟推荐王安梅为许昌市五一巾帼标兵。
拟推荐李媛媛为许昌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个人。
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2968530,电子邮箱:gonghui@xcu.edu.cn。
许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