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迎接2021年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女职工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建设富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功立业,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19-2020年度巾帼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女会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4、文明诚信,团结同志,家庭邻里和睦,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工作要求
1、推荐比例: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女会员人数8%(四舍五入)的比例进行推荐。
2、高度重视。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活动,确保评选质量。
3、凡推荐的“巾帼标兵”,需填写《许昌学院“巾帼标兵”申报表》一份,于2021年3月5日前由分工会统一上报校工会4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onghui@xc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许昌学院“巾帼标兵”申报表
2.许昌学院“巾帼标兵”名额分配表
许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