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女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召开女职工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计划和任务。 二、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学校转型发展改革和管理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指导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大力加强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和青年女职工的帮扶工作。 六、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激励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七、组织女职工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