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工会干部及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现就加强校工会干部及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作如下规定: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党在不同时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在领会和吃透其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掌握其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在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工会工作上下功夫。 二、学习安排 1、领导班子由县(处)级干部组成,主席任组长,集体学习由组长负责召集。 2、工会干部学习由常务副主席负责召集。 3、领导班子及工会干部学习以自学为主,工会干部和班子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妥善安排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4、领导班子每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次数)。集体学习时安排专人作中心发言,中心发言人应事先准备好发言提纲。 5、工会全体干部每周安排一次学习,办公室主任应事先准备好学习内容。 6、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时应提前一天将学习内容、讨论议题等通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按时到会。 7、工会干部及班子集体学习由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并主动与上级党委、总支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三、学习要求 1、工会干部及班子集体学习实行签到制度,由本人签到,不能代签。 2、集体学习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必须向主席请假。 3、建立学习档案,把工会干部及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理论素质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